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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三八红旗手(集体)、全省首批学雷锋先进典型,泸州这些个人和集体上榜
3月6日,记者从四川省妇联获悉,为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大力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优秀事迹,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,四川省妇女联合会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,授予黄园等10人“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”称号,授予王伶俐等189人“四川省三八红旗手”称号,授予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等100个单位“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”称号。泸州有6名个人、6个集体名列其中。
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名单(泸州部分)
鞠 梅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院长
李小孟 泸州市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副主任
钟 辉 泸州市泸县福集镇李子村党支部书记
叶毓娟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科长
熊娉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工会主席
张 维 泸州市社会福利院护理三科副科长
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名单(泸州部分)
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
泸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
叙永县人民法院两河人民法庭
合江县卫生健康局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
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
除了四川省妇女联合会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这项表彰外,在3月5日举行的“践行雷锋精神 ‘蜀’写时代新风”四川省首批学雷锋先进典型集中发布仪式上,现场发布了我省首批“学雷锋活动示范点”“岗位学雷锋标兵”名单。名单包含30个集体和30名个人,泸州2个集体1名个人上榜,数量居市州第二。
四川省第一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
(泸州部分)
泸州市生态环境局“绿芽”环保志愿服务岗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站
四川省第一批岗位学雷锋标兵
(泸州部分)
纳溪区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王朝莉
再次恭喜以上个人和集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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